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
学会[2007]6号
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
事迹调研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全国、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绩,彰显职业教育培育高质量技台巨型人才、为社会经济服务的本色。经学会会长工作会议研究,根据学会年度工作要点决定对全省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工、职业高中等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涌现的特别优秀毕业生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各职业院校历届优秀毕业生,重点是1980年以后毕业的优秀毕业生。
二、调研要求
1.调研的人选,应是在学校毕业后直接服务于社会经济,并在一线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在所属企业行业系统有较大影响的毕业生。
2.调研后向学会所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应附其近期照片、简况介绍和1000字以上(不超过3500字)的事迹材料,突出的贡献事迹及受到各种表彰奖励情况要准确具体。
三、调研时间
各院校推荐报送优秀毕业生工作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可一次报送,也可分期分批进行,本次调研完成的时间为2007年7月底。
四、调研结果
1.调研的结果以及调研后决定向学会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请用电子邮件或纸质邮件及时报送学会办公室。
2.学会将根据各院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的有关材料,择优在学会简报、会刊和有关网站上进行宣传,向省内有关媒体推荐宣传。
3.调研工作结束后,学会将从全省职业院校推荐的材料中遴选具有特别突出事迹的优秀毕业生汇集成册。
调研中有什么问题、意见和建议,可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杨林国、杨卫国。联系电话:0551—2611719,2611729
(传真)。
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
2007年三月十五日